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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羊城晚SD記憶卡報記者 董柳
  今年5月固態硬碟底以來,廣東法院展開的“夏秋攻勢”,再度揭開了廣州市白雲區的一道道傷口。去年一場官場“地震”席卷了整個白雲區,截至當年7月,共有四名廣州市管局級幹部“落馬”:白雲區委原書記谷文耀,原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鐘向東,原副區長吳錦明,區政府原黨組成員劉健生。而自今年5月底以來至今,這四名局級幹部一一站到了被告席上。
  記者梳理髮現,不少名字的重覆出現率很高,分別反覆出現在這4名局級幹部隨身碟所涉及的案件中。
  四落馬官員有竹北買房共同的行受賄關聯
  谷文耀:白雲區委原書記新竹買房子。涉嫌受賄人民幣229.405萬元、港幣13萬元、英鎊1.44萬元及價值人民幣100萬元的乾股。今日深圳市中院一審開庭
  行賄谷文耀的人包括但不限於:鐘向東、劉健生、陳智宏(廣州市白雲區恆豐實業有限公司總經理)、張新華(藍鴿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劉穗龍(廣東新濠畔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羅三宏(白雲區衛生局原黨委書記)。
  鐘向東:白雲區委原常委、區政府原常務副區長。涉嫌受賄人民幣207.8萬元、英鎊6000元;貪污人民幣15萬元;行賄區委原書記谷文耀人民幣107萬元。今年6月6日廣州市中院一審開庭。
  行賄鐘向東的人包括但不限於:張新華(藍鴿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陳智宏、羅三宏。
  吳錦明:白雲區政府原副區長。涉嫌受賄人民幣109萬元、美金3000元、購物卡2萬元。今年5月27日廣州市中院一審開庭。
  行賄吳錦明的人包括但不限於劉穗龍、張新華(藍鴿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
  劉健生:白雲區政府原黨組成員。受賄財物共人民幣196萬元(含購物卡1萬元)、5.35萬元的千足金一塊。今年6月25日廣州市中院一審開庭,8月13日一審被以受賄罪判刑9年。
  他們每人涉嫌行賄至少兩“局座”
  劉穗龍:廣東新濠畔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為承租北城酒店、使經營的市場順利通過消防整治驗收、解決興建市場場地等,涉嫌行賄吳錦明人民幣40萬元、美金3000元;行賄谷文耀人民幣20.4萬餘元。
  張新華:藍鴿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為順利獲得廣州市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等,涉嫌行賄時任廣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民營科技園管委會主任吳錦明人民幣12萬元;行賄時任白雲區教育局長鐘向東人民幣45萬元,並從白雲區學校語音室工程項目中獲利;行賄谷文耀人民幣100萬元的乾股及人民幣現金8萬元。
  陳智宏:廣州市白雲區恆豐實業有限公司總經理。涉嫌行賄時任白雲區教育局長鐘向東人民幣59.5萬元,取得白雲區培英中學太和校區、顏樂天學校等建設項目上的幫助;行賄谷文耀人民幣64萬元、港幣8萬元。
  羅三宏:白雲區衛生局原黨委書記。涉嫌以“節日禮金”的方式行賄鐘向東人民幣5000元;行賄谷文耀人民幣1萬元。
  董柳  (原標題:白雲官場“地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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